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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积金提取政策
编号 2018071014065136883
姓名
然小西
留言时间
2018-07-10 14:06:51
留言内容
公积金缴存了7年,准备买房,今年的政策竟然是只能提取房价的10、要想全部取出来还必须是把房款全部交了,自己辛苦劳动所得,为什么不能全部取出来?迫切希望能改革这个政策,希望自己的辛苦钱能取出来买房。
处理状态
已处理
处理时间
2018-07-10 16:06:10
回复内容
您好,根据《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》(凉府办发〔2018〕1号)文件,缴存职工在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时,在付完总房款20%首付款后,可以先提取不超过总房价10%的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,符合贷款条件的可再申请不超过总房价70%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购买第二套普通住宅的停办又提又贷政策。如果您购买首套住房,办理的是购房一次性提取,则不能再办理该套住房的提取及贷款业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