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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


来源: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  是否涉密:不涉密   时间:2017年06月09日 点击率:打印】【关闭】 【内容纠错
序号: 3 办理部门: 365365
行政权力编码: 151340000204—A-3 办理地点: 西昌市月光大道116号
行政权力名称: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联系电话: 3236481,3240389
实施主体: 365365(法定) 服务表格: (注:本事项无表格)
收费依据: 收费标准:
监督电话: 3236011,3235779 相对人维权渠道: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:1.在60日内依法向州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或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。2.依据《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,向凉山州人民政府投诉。
行政权力依据:

行政法规 :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在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时,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
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贷款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。

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,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。

受理条件: 住建部、财政部、人行、银监会《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》规定的受理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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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:3653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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