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号: |
7 |
办理部门: |
凉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|
行政权力编码: |
151340000204-B-004000 |
办理地点: |
西昌市月光大道116号 |
行政权力名称: |
西昌市月光大道116号 |
联系电话: |
3236010 |
实施主体: |
365365(法定) |
服务表格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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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种类: |
行政处罚 |
自由裁量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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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电话: |
3236011 |
相对人维权渠道: |
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:1.在60日内依法向州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或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。2.依据《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,向凉山州人民政府投诉。 |
行政权力依据: |
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,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,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;逾期仍不缴存的,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 |
受理条件: |
《立案审批表》、《行政执法问题查询通知书》、《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》、《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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