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在线服务 > 办事指南 > 提取业务

偿还住房贷款(银行按揭贷款、住房公积金贷款)提取所需资料


来源:365365   是否涉密:不涉密   时间:2018-03-16 10:20   点击率:打印】【关闭】 【内容纠错

  1.提取申请人方

  (1)凉山州内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

  A.每年办理一次:额度确认书、公积金支取申请书、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;

  B.一次性还清:额度确认书、银行贷款余额一次性还清证明、公积金支取申请书、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。

  (2)银行按揭贷款(含凉山州外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)

  A.每年办理一次:贷款合同(首次提取商品房提供备案合同、二手房提供不动产产权证书和增值税发票、经济适用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)、额度确认书、公积金支取申请书、银行贷款还款证明(近一年12期已还款金额)、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;

  B.一次性还清:贷款合同(首次提取商品房提供备案合同、二手房提供不动产登记证书和增值税发票、经济适用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)、额度确认书、公积金支取申请书、银行同意一次性结清贷款的余额证明,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。

  2.提取申请人配偶方

 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、还贷提取额度确认书配偶单位留存联(签字、印鉴齐全)、结婚证、提取申请人方业务系统打印的“住房公积金支取明细单”(签字、印鉴齐全)。

上一篇:
下一篇:
主办:365365
建设维护:凉山州信息中心(凉山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中心)
网站地图郑重声明内容纠错使用帮助联系我们蜀ICP备0500518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:51340102000092 网站标识码:5134000004